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榆林市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榆林市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委托,拟对榆林市横山区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补充征集)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1.征集项目名称:榆林市横山区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补充征集)
3.征集项目简介:我区共有食堂供餐的中小学(幼儿园) 98所,由于我区各学校(幼儿园)分布分散,农村与城区学生人数分布不均匀等原因,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区自主经营学校食堂的大宗食材进行集中采购,本次实施大宗食材集中采购的学校共70所(约13200人),对此,通过成立专班小组调研,采取“大带小、近带远”的原则,将实施大宗食材集中采购的70所学校划分为南片区、北片区、西南片区三个片区来实施(肉类划分为主城区、西南片区两个片区)。并计划于2025年秋季学期对符合要求的70所中小学、幼儿园实施大宗食材“五统一”采购管理模式,未纳入的学校、幼儿园参照本办法执行。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且须具备冷链配送车辆、配送人员及相关证件。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且须具备冷链配送车辆、配送人员及相关证件。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下载地址:)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