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邮寄地址:大沁他拉镇辽河大街与青山路交会东侧5G产业园1号楼3楼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审批股
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奈曼旗羽乐汇体育培训有限公司设立的公示
行政许可法》《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的规定现对拟设立的培训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一、名称:奈曼旗羽乐汇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行政许可法》《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的通知,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在公示期间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在公示期内通
、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间:2026年1月16日-1月26日
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的规定现对拟设立的培训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一、 名称:奈曼旗羽乐汇体育培训有限公司二、 法定代表人:钱丽杰三、 办学内容:校外培训普通非全日制(体育类) 四、 核准培训项目:羽毛球五、 办学地址:奈曼旗大镇苇莲苏路中段西侧老哈河粮油北六、 学校类型: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的通知,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在公示期间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间:2026年1月16日-1月26日邮寄地址:大沁他拉镇辽河大街与青山路交会东侧5G产业园1号楼3楼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审批股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footer { display: block !importa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