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市兴宁区文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兴宁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025年,本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信息公开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严格规范政务公开程序,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与权限,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力求细致严谨。在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全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网站普查标准,及时规范录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保障网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及时,网站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坚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及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抓好任务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5年,本单位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及时性、规范性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互动回应不够及时,队伍专业素养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一是将聚焦群众关切,积极互动回应,畅通沟通渠道;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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