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公建民营项目。包括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和残疾人技能培训与就业两个子项目。
(二)项目地点: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356-1号残疾人事业园贵港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三)项目内容:贵港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建设满足安全、卫生、实用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计划对康复楼4-6层(单层建筑面积约1137.7㎡,总面积约3413.1㎡,可使用业务用房55间)和文化体育楼第一、六层部分功能室(总面积约266㎡)引进公建民营运营方。康复楼和文化体育楼分为2个运营项目分别招商,其中:
1.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子项目使用康复楼第4-6层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智力、孤独症、肢体、视力等类别残疾儿童)。
2.残疾人技能培训与就业子项目使用文化体育楼第一、六层部分功能室实施残疾人技能培训与就业(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网络直播、手工艺品制作、非遗文化手艺品制作等)。
3.具有2年以上残疾人服务行业或康复医疗、托养服务、就业指导、教育培训等行业从业经历及专业服务团队,运营方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提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或残疾人技能培训与就业项目招商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招生计划、招生收费标准、未来发展计划目标、期待租金范围等。
本次市场调研并非正式采购行为,各服务机构提供的本次调研信息资料,仅有助于我中心对该项目的认知,仅作为我中心招商项目的参考,无任何针对性、指定性、歧视性。我中心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程序,该项目具体采购时间另行公告。
欢迎有意向、资质合格的服务机构前来考察调研,市场调研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现场递交或邮寄至贵港市民生路356-1号贵港市残联康宣科8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