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荆州市12315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28517件,同比增长25.88%;其中投诉20103件,占70.49%,同比增长22.09%;举报8414件,占29.51%,同比增长35.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3万元。
中心城区(荆州区、沙市区、经开区)合计占全市投诉举报总量49.13%,其中沙市区、荆州区为核心区域;江陵县、公安县、荆州区、洪湖市、文旅区、松滋市2025年投诉举报总量同比增长明显,均高于全市同比增长率25.88%。见表1:
(二)月度数据呈“三段波动”。35月,受春季消费复苏、315权益日活动宣传,以及12315和12345热线平台“双网融合”等多因素影响,投诉举报量大幅攀升,5月份(投诉举报3011件)达全年峰值。69月,夏季高温,线月学生返校,暑假后“空窗期”,消费频率下降,消费纠纷阶段性回落,投诉举报(2109件)达到下半年最低点。1012月,与国庆中秋、“双十一”、元旦等重要时段重合,商家各种促销活动频繁,消费旺季增多,投诉举报快速反弹;12月份(投诉举报2939件)数据达到全年第二个高峰。见图1:
(三)重点时段差异显著。春节、劳动节、国庆中秋节等重点时段消费需求旺盛,消费纠纷高发。以“五一”为节点,节前节后同比增幅呈“两极分化”,其中端午节、五一劳动节呈较大幅度增长,同比增幅分别达127.12%、69.78%。见图2:
1.商品类投诉举报。共19772件,占总量69.33%,同比增长35.62%。排名前十的商品同比增长均超过20%,其中食品、服装鞋帽和家居用品投诉举报量相对较大,占61.07%。化妆品投诉举报增长量同比达94.5%,见表2:
2.服务类投诉举报。共8745件,占总量30.67%,同比增长8.26%。投诉举报问题主要集中在餐饮和住宿服务、销售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占比远超其他类别,均超过8%;餐饮和住宿服务占比高、增长快,同比增幅52.63%。电信服务增长率最高,达104.84%。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教育、培训服务、互联网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增幅高于20%。见表3:
1.投诉问题:质量、食品安全、售后服务和合同是投诉核心,且增长迅猛,其中质量、售后服务问题突出,增幅分别达40.04%、35.37%;食品安全占比高,但增幅相对温和;标准化问题投诉举报增长率最高,同比增幅52.80%;合同是前十中唯一出现的负增长,同比下降7.54%。见表4:
2.举报问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是举报的核心问题,且持续增长,同比增幅38.2%;标准化违法行为与生产许可违法行为呈“爆发式”增长,同比增幅分别达164.77%和179.25%;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快速上升,同比增幅达76.05%;广告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投诉同比持平。见表5:
(一)网络消费纠纷日益突出。2025年,荆州网络消费投诉举报13123件,占投诉举报总量42.51%。主要问题包括:商品“货不对板”“三无”产品;夸大或虚假宣传(尤其在食品、化妆品领域使用医疗用语);格式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售后服务缩水或缺失。涉诉排名前五的电商平台:抖音(2878件)、拼多多(2293件)、淘宝网(1683件)、美团网(1234件)、京东(567件)。
(二)电影票务纠纷高发。涉“电影院放映”投诉举报360件,同比增长185.71%。其中,湖北省千目商贸有限公司(267件,占比高达74.17%),石首洋洋得意票务代理服务部(个体工商户)等第三方票务平台,监利市文茂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荆州新界银兴影院有限公司、新华国际影城等实体影院。问题集中在:不合理退改签规则(如“虚拟票不支持退款”);平台与影院互相推诿责任;票务信息告知不充分;预售票管理混乱;影院关停后会员权益难以保障。
(三)“美丽”消费暗藏安全风险。涉“美”消费(化妆品、美容、美发)投诉举报1225件,同比增长32.33%。主要问题为:商家在美团、抖音等平台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特殊化妆品未注册、普通化妆品未备案;“三无”化妆品(尤其香薰蜡烛、进口品类)流通;消费过程中被诱导或临时加价。该领域也是职业索赔重灾区,相关投诉举报324件,占26.45%。
(四)餐饮住宿服务节假日纠纷凸显。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举报总量1972件,同比增长52.63%。“五一”(68件,同比增377.78%)和端午节(26件,同比增271.43%)期间纠纷尤为集中。餐饮问题主要为食品含异物、后厨环境差、外卖配送延迟及虚假宣传。住宿问题则集中在虚假宣传(图片与实际不符)、退订扣费争议、房间卫生不达标及服务态度差。
(五)普通乘用车纠纷增长迅速。普通乘用车投诉举报438件,同比增长28.07%。问题与“以旧换新”政策执行密切相关:如补贴政策信息不透明、申请流程复杂,部分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合同纠纷频发,如未按约交车、单方面修改条款;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时,商家在保修期内推诿责任。
2025年,涉职业索赔投诉举报3530件,占总量的12.38%,同比上升36.29%,涉及1112人、2396家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成为重点目标(占47.49%),食品(1837件)、化妆品(231件)等领域最受“青睐”。
其核心风险在于:利用商品标签、广告语等非实质性瑕疵进行“极限”索赔,扰乱市场秩序;滥用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全链条程序施压,挤占大量行政资源;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量化标准,基层执法人员面临识别难、处置难、裁量模糊的困境。
集群注册主体(多为新注册个体工商户)普遍存在合法经营意识淡薄、运营能力不足的问题,易引发商品质量与售后纠纷。同时,它们也成为职业索赔的“高发区”和“重灾区”,例如公安县上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后短时间内便遭大量投诉。
更大的挑战在于,部分主体存在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甚至“失联”的情况,导致消费纠纷调解时核查难、联系难、处置难,严重制约维权效能。
2025年,预付式消费投诉举报虽同比下降34.85%至929件,但相关风险依然突出。主要问题为:商家闭店跑路引发群体性事件(全年8起,松滋市3起、荆州区2起、石首2起、洪湖市1起);设置高额、不合理的退款门槛;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未签订合同或保留凭证,导致维权困难。涉诉领域集中在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等。
(一)加强牟利性索赔行为规制。贯彻落实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和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依法规范处置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市局法规科、执法稽查科要加强对各地投诉举报件处理工作指导,各地要认真学习,建立甄别与分类处置机制,构建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利用技术手段建立“异常名录”,加强能力建设与源头治理。
(二)筑牢集群注册监管防线。各地要加强对集群注册主体实际经营场景核验,明确托管(中介)机构对集群注册主体的实质审查义务及失职惩戒措施,从准入端遏制虚设地址、异地失联等乱象。加强对经营主体合规指导,为集群注册主体及重点行业编制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对新入市主体全覆盖开设“入市第一课”,提升依法经营意识;大力培育“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引导集群注册及各类经营主体公开承诺保障质量、完善售后,从源头减少纠纷产生。
(三)推进数据赋能监管。市局各业务科室按职责分工,对全国12315平台内同一市场主体被反复投诉举报、不同市场主体同一类问题集中反映的情况,及时研判,将其纳入本业务条线的“重点监管名录”,并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从被动处理向主动干预转变,切实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消费环境。
(四)压实社会共治责任。深化“红黑榜”与消费提示机制,定期通过权威媒体发布消费维权“红黑榜”、投诉热点排行和典型案例。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在“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前,针对餐饮住宿、旅游娱乐等领域,联合文旅、商务等部门发布联合消费提示,引导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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